实话实说
“必须重判,否则难平众怒!”广东珠海,一孕妇在酒店大厅被陌生男子猥亵,本能地将男子推开,却遭到男子殴打。不仅导致其耳聋,腹中胎儿也要被迫流产。事后,孕妇男友回应:受案的强制猥亵变成了寻衅滋事。
(案例来源:二三里资讯)
曹溪毕业后来到广东打拼,身边很多朋友都在这,她知道这里的发展机会多,工资也高。
曹溪本打算,趁年轻在这里打几年工,赚点钱之后再回到家乡,结婚生子,陪伴父母。然而,爱情来临,她的计划也彻底被打乱。
在打工期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朱浩杰,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第一眼就互生好感,还没几天就成了恋人关系。
除了工作之外,两人几乎形影不离。初食禁果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只要时间合适,两人就会到酒店住。
和男友在一起之后,曹溪已经好久没和朋友见面了。这天,朋友约着他们出去玩。两人立即答应了下来。
朱浩杰的工作还没做完,让曹溪先过去,到酒店把房间定好,他随后就到。没想到,两人一前一后却出现了问题。
曹溪在当地一家酒店的大堂等着办理入住。遇见了喝的醉醺醺的谢二毛。谢二毛50多岁,当地人,是一个摩的司机。
当天来到酒店,本来是打算要到二楼做足疗,足疗没做成,就在一楼大厅休息。看到曹溪一个人站在大厅,直接向她走了过去。
曹溪当时背对着谢二毛,并未看到他朝着自己走来,闻到酒味的时候,谢二毛已经站在了她的身后。问道:有烟没?
曹溪说:没有!话音刚落,谢二毛的手就在曹溪的臀部摸了一把。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吓到了,曹溪立马将他推开。
没想到,谢二毛并没有轻易放过她,而是不断在纠缠着他。又伸出手去摸曹溪,曹溪本能地踢开了他。
似乎是没有得逞,谢二毛有些火了。开始动手打曹溪。当时酒店大厅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男友还没有来,曹溪只能独自面对。
担心谢二毛继续对她实施侵害,曹溪转身走出酒店,想打电话报警。就在她打电话报警的时候,谢二毛站在曹溪的后面,将整个下体贴在曹溪的身上。
面对谢二毛的猥亵,曹溪只能将他推开来保护自己。但是,谢二毛似乎是对曹溪的反应不满,嘴里骂着她,手上的动作也没有停,对着曹溪实施拳打脚踢。
民警来到现场,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并告知曹溪:让她先回去,等谢二毛酒醒之后再说。
事后,朱浩杰陪曹溪到医院检查治疗,经诊断,曹溪左耳外伤,中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
最关键的是,曹溪还检查出来已经怀孕四五周,治疗耳朵就必须把胎儿打掉。最后,不得以做了手术,将胎儿流掉。
流产、耳聋,至今曹溪的情绪都特别不好。更让他们忍受不了的是,在立案时,是强制猥亵和寻衅滋事,没想到,开庭后,却只有寻衅滋事。
直到目前,谢二毛都没有道歉,也没有任何赔偿,光是治疗耳朵已经花了1万多元,家里已经拿不出钱来。
朱浩杰表示:希望谢二毛能被重判,他们也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1、谢二毛对曹溪实施猥亵,已经涉嫌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谢二毛在酒店大厅,伸手摸了曹溪的臀部,曹溪将他推开后,再次伸手摸向曹溪。在曹溪走在出酒店后,又站在曹溪伸手,将下体贴在曹溪的身上,其行为已经涉嫌猥亵,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谢二毛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谢二毛对曹溪实施猥亵,在曹溪自保的情况下,又对曹溪实施了殴打,还是在公共场合,其行为已经属于寻衅滋事,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据了解,经过鉴定,曹溪的伤势不构成轻微伤,谢二毛寻衅滋事案,检察院建议量刑1年左右。
3、对于曹溪的损伤,谢二毛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因为谢二毛实施的殴打行为,导致曹溪耳聋,想要治疗耳朵,腹中的胎儿就要被迫流产。对曹溪造成的伤害和打击是很大的。
此案当中,过错人是谢二毛,对于曹溪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应当由谢二毛来承担。(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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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孕妇遭陌生男子猥亵和殴打,导致耳聋和流产,引发社会关注。
2023年5月,28岁的孕妇曹女士在公共场所遭到男子谢某的猥亵和殴打,导致左耳中重度感音神经性聋,所怀胎儿被迫流产。经过庭审,检方认为谢某构成寻衅滋事,建议量刑1年。但曹女士的男友朱先生表示,他们要求严判,并获得相应的赔偿。曹女士与办案民警的短信记录显示,其伤情鉴定结果为不构成轻微伤。朱先生称,施暴者至今未赔偿未道歉。他们认为施暴者的行为给曹女士带来了身心双重打击,导致其需要先治疗耳朵才能保住孩子。然而在治疗过程中,孩子不幸流产。此事对曹女士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她至今心情不稳。
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不可接受的,希望法律能够严惩施暴者,给予受害者应有的赔偿和安慰。今日法律分享 今日法律分享 案情的启示 有法律意识了 法律的惩罚 捉奸犯罪吗? 判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