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朱征夫建议:关注轻罪前科消除制度的设立问题 这一提议引
人大代表朱征夫建议:关注轻罪前科消除制度的设立问题。
这一提议引发网友热议。
朱征夫代表认为,轻罪前科消除制度,是国家文明进步的象征。轻罪和过失犯罪不该被贴上永久标签而终身受罚。履行了必要惩罚程序之后,个体应当恢复正常身份,无需再提及前科。
这一提议获得多数网民呼应。不少网友认为,有些轻罪可能是无心之过,有些轻罪可能是失误造成,也有些轻罪可能因间接因素连累导致,由此戴上终身罪人的枷锁,无论对社会、对个人或都弊大于利。实行轻罪前科消除制度,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也符合我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原则,给一些无心之过、失误之过或社会危害轻微之过的受罚者,一个重新做个正常人的机会。就如我国目前已经全面实行的行政处分撤销制度一样,处分达到一定期限,予以撤销,不再对个人造成任何影响。由此避免了“一棍子打死人”的现象,也保护一些人才这个最大社会财富。
因此,建立轻罪前科消除制度,应该符合法律原则,符合民心,符合社会发展需要。
诚然,消除前科不是简单化、一刀切。对一些动机不纯、居心不良原因导致的犯罪行为,可适当延长惩罚期限。

人大代表建议建立轻罪前科消除制度
人大代表建议建立轻罪前科消除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