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立法条款,维护体育比赛的公平和秩序。
近年来,随着国内体育比赛活动的蓬勃发展,假球、赌球、黑哨等操纵比赛的行为愈发严重。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刘国永指出,目前我国刑法中缺乏专门规制操纵体育比赛的规定,这导致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存在漏洞。他建议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立法条款,实现对操纵体育比赛行为的全方位打击。刘国永强调,操纵体育比赛现象已衍生多元特征:一是操纵体育比赛范围的扩大化。二是操纵体育比赛主体的团伙化。三是操纵体育比赛方式的多样化。四是操纵体育比赛形式的隐蔽化。操纵体育比赛不仅严重损害了体育竞技的公平性,破坏了体育管理秩序,还严重侵蚀了体育强国建设根基。这使得体育的公平、公正受到质疑,导致公信力严重受损。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立法条款将有利于维护体育比赛的公平和体育管理秩序的安定,为建设体育强国提供有力保障。
体育竞技的公正性需要得到保障,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立法条款是必要的。期待相关部门能够采纳这一建议,让体育比赛更加公平、公正。体育

什么是量刑
震惊!“操纵体育比赛罪”。 第一次听到这个,由于操纵比赛频发,涉多项目,体育总局副局长建议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个人觉得这个罪名听着就不严重,直接应该就是按照诈骗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加重刑期。什么是量刑 寻衅滋事者 诈骗罪 强迫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