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球百科 - Good Luck To You!

媒体评论4S店加收10万才能提车

tiger

提车加收10万?顾客可要求退一赔三

提车加收10万?顾客可要求退一赔三店大欺客屡见不鲜,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这是被爆出来,要是没被爆出来呢?而且能做到退一赔三吗?买车都这么费劲,买完车后面的售后保障更会成问题了吧!既然见到记者都这么霸道,之前是惯犯吧!那么说是销售员的问题是最不负责任的,4s店出现这样的情况肯定不是偶然发生,肯定是长期供求关系导致的,认为顾客都是求着4s店买车呢!你不加价买,有的是人加价提车,所以对于4s店来说我能多薅一些就多薅一些羊毛,什么消费者权益,什么合约,什么良心都见上帝去吧!坚决支持退一赔三!!

我来唠家常

顶风作案!海南,王先生看中了一款近百万的豪车,商量好之后,他付了5万的定金,签订了合同,可是当天下午就出事了,4S店竟然擅作主张,不仅退回了5万定金,还要求王先生需加收10万服务费,才能提车!王先生不能理解,找到了媒体希望帮自己讨回公道!

马上就是315了,没想到在这关键时刻,雷克萨斯竟然暴雷了!

王先生看中了雷克萨斯的越野车GX 550,这辆车价格近百万,经过一番刀光剑影的谈判后,最终以931873元的实惠价达成协议。王先生也不含糊,当即签了协议交了5万定金。

正当王先生满心欢喜准备提车之际,当天下午,他突然接到电话,冰冷冷的客服经理告诉他,想要拿到车子,就得额外给十万块所谓的“增值服务费”。这突如其来的消息犹如晴天霹雳,瞬间将王先生从天堂拉回地狱。

王先生无法接受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实。钱财虽重,但也不是肆意挥霍的。王先生此刻下定决心,一定要为自己的权益努力到底!

于是乎,满腔怒火的王先生带着依法依规写明协议内容的合同前往理论,结果,女经理却得告诉他,这份合同是销售的个人行为,与4S店并无半毛钱关系。

这就离谱了,销售作为4S店员工,本身就代表了4S店,结果签了个合同,怎么就成个人行为了?

这位王先生简直气炸了肺,继而果断选择了寻求媒体和市监局的帮助,希望能得到公正处理。

可万万没想到,尽管市监局的工作人员再三提醒,加价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但女经理仍是硬挺着狡辩,并且在面对执法人员的严厉指责时,还是一副淡然自若的样子,甚至简单地表示签的合同仅仅只是售货员与顾客之间沟通交流的起点。

她还振振有词地说这笔钱都是有税务记录的,所有的费用都依据具体车型进行特定的增值服务,所有的过程完全符合规定……

执法人员要求查看明细,可是这位女经理支支吾吾了半天,然后嘀咕道:“这个明细我们现在还没办法制作出来!”

见编不下去了,这位女经理竟然态度突变:“不谈了,咱们法律见,直接立案吧!”随后愤然离去。

好消息是,目前已有执法部门介入,锁定了相关证据,正在进一步的深入调查,调查的预期完成期限不出意料定在15日内。

希望这一次,那些充满恶意的商家能够得到应有的制裁,让消费者敢于正视真相,无畏而笃实地追求属于自己的豪车梦!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不是羞辱客户,是羞辱执法部门,卖个菜还被罚十万呢,这事罚多少呢!

还有网友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是说买车的人,为什么非要买它,惩罚女销售有什么用,这个是人家品牌系统问题,从根本上说就应该重罚品牌。

现在距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还有几天时间,万万没想到,竟然有人有企业在此时“顶风作案”!

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此事?

4S店的恶劣行径——“临时加价”。这简直就是对消费者的信任和诚意的无情践踏!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然而,4S店这种行为已经违背了诚信原则,明明已经签订了购车意向书,却又突然翻脸,直接涨价10万!他们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底气?真的是店大欺客吗?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当事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商家违约属于民事范畴,但其中也包含了诚信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这是民法典所赋予我们的重要权利。

而现在,商家违约了,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甚至赔偿损失等等,这些都是固有的违约后果。尽管4S店的女客服经理狡辩说那份意向书只是个草拟稿,并不能算作正式的合约;

然而,那确实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所以4S店铺就应该遵守约定。在这样的情况下,4S店铺若无视这些,依然出尔反尔,那么它就构成了欺诈,侵犯了王先生的公平交易权。

任何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蒙骗消费者的行为,都将被视为欺诈,如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了欺骗,那么可以申请三倍赔偿。

最后提醒大家,面对这类无良商家的欺诈,我们千万不能软弱妥协。只有通过依法维权,才能保证我们应得的权益不受侵害。现在我们看到的,即是法律在维护我们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加价姐”一张嘴,雷克萨斯公关一年都白干。现在,已被停职的“加价姐”,不知作何感想。

我来唠家常

提车加收10万?顾客可要求退一赔三

全部评论( 0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猜你喜欢
随机推荐
最新发布